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1113063076983344X6/2024-02646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4-01-25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1-25

阳光政务,民心所向。2023,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文件要求,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质量不断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3年,按照规定,抓重点促深化,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对重大决策信息、权责清单、政策解读,各类信息公开力度。对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共向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提供信息581条,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22条,图片50余幅。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有效丰富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行政复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了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具备了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力。2023年,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1项,并在第一时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向申请人进行了合理答复。

2023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务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以及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各乡镇和各部门严格依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使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上传,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切实加大公开力度。1.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发展发挥更大作用。2.抓好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不断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作用,规范完善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3.突破难点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持续加大对热点关注、政策解读栏目的公开力度;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提高公开水平。扎实做好政务服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4.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公开意识。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和召开协调会的形式,对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专门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切实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

2024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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